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7-06-02       浏览:2762 次

兹定于2017年6月15日召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的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10:00-11:00

2、会议的地点: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技术中心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所获收入分配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三、参会人员

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四、出席会议人员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及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原件进行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的代理人持身份证、参会回执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进行现场登记。

2、其他出席人员持身份证进行现场登记。

3、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7年6月13日17:00之前将参会信息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未发送信息者按放弃参会资格处理。现场会议按照参会信息发送人员进行登记,登记入场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9:30-10:00。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磊

2、联系电话:0416-3198621

3、电子邮箱:459964808@qq.com

4、邮编:121007

5、传真:0416-3168802

6、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1日


回    执


本人系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已收到《关于召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拟如期参加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盖章):

2017年   月   日


 


 


 


注:回执传真件、复印件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章):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