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6-055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0月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16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副董事长徐立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6年9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长郭光华先生的《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提名公司董事夏江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苏广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提名苏广全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时提议由夏江洪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徐立军先生提议,拟提名聘任白晓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行续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行续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对子公司延边新华龙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行申请一年期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延边新华龙矿业有限公司拟于该笔授信到期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行续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一年。公司对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天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及公司股东郭光华、秦丽婧对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行续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夏江洪、白晓锋简历》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1日
附:
夏江洪简历
夏江洪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辽宁省锦州市。曾任北宁市山庆制药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3年至2016年9月任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任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目前兼任锦州新华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凌海新华龙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拉特前旗西沙德盖钼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白晓锋简历
白晓锋先生,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辽宁省大连市,曾任东北特殊钢集团营销策划处处长。2014年至今任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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